2019年3月28日,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正式公布《关于广东省破产案件管理人名册的公告》,卓信律师事务所成功获任广东省破产案件三级管理人。这是广东省首次在全省范围内编制统一的破产管理人名册。卓信所进入广东省破产管理人名册,既是对卓信所专业水平的认可,也是卓信所在破产清算业务方面的历史性突破。
此次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在全省开展编制广东省破产案件管理人名册工作,采取专业能力测试加评审的方式择优录取,申请编入管理人名册的机构或个人,经自愿报名、考试、评审、公示等程序之后,方可编入名册。2018年10月27日,广东省破产案件管理人名册编制考试正式开考,作为全国首次以省为单位统一进行的大规模的管理人名册编制考试,全省各市共有3100余人报名参加,其中广州考点报名人数为662人。卓信所陈健斌、张毅、陈莹、陈焕霞、付广军、练情情六名律师参加了考试,成绩名列前茅,成功进入广东省破产案件管理人名册编制评审环节。在评审环节,卓信所在机构办案经验和效果、办案态度和评价、团队实力和管理水平、机构规模和声誉、专业创新和研究能力等方面获得评审委员会的高度认可,被评为三级破产管理人。
卓信所早在成立之初就组建了清算与破产法律事务专业部门。目前,卓信所破产清算法律服务团队成员包括多名有清算、破产管理经验及企业改制、重组和并购经验的资深律师。卓信所在破产重整案件方面经验丰富,参与了众多涉及上市公司的破产、清盘及重组项目,卓信所经办的破产重整案件曾入选了《商法》杂志评选的年度二十大破产重整典型案例。
企业进入破产程序后,由破产案件管理人接管企业,保管和清理企业的财产,对外代表企业处理各类事务。由于破产案件具有牵涉利益方多、协调任务重、审理周期长等特点,处理破产案件对管理人专业知识及专业能力方面的要求相对较高。卓信所破产清算法律服务团队将不断精进业务,勤勉尽责,充分发挥破产管理人在破产案件中的作用,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促进市场主体有序退出和困境企业救治、深化经济制度改革作出应有的贡献。